录像厅(20世纪80年代的营业场所)

2023-05-20 4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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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厅

20世纪80年代的营业场所

上世纪80年代,香港电影以录像带的方式传入内地。一时之间,录像厅在各地城市遍地开花,港产武打片吸引了大批年轻人经常光顾。录像厅绝对是县城文化中心最热闹的一个点。无数的故事发生在录像厅,情生情变,江湖寻仇,混子火拼,都时常从录像带中演艺到录像厅内。同时,录像厅又被人斥为盗版、媚俗、凶杀、色情的温床,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中文名 录像厅
外文名 Video parlours

隐患

录像厅

大多数录像厅都有如下特点:搞通宵放映,且门票低廉,三五块钱看一宿。看通宵录像的绝大多数是单身男子,也有男女相拥一起观看的,不少人来此的目的就是住上一宿。几乎所有录像厅都对中小学生不加限制。

散布在城乡接合部和乡村的录像放映场所为了招揽生意,放映的几乎全是国外或港台的武打片、凶杀片和言情片,格调不高,其内容对青少年的成长和教育毫无益处,甚至起误导、教唆的作用,且基本上是盗版音像制品。另外,没有办理消防证就开业的录像放映场所也随处可见,安全隐患严重。在偏僻地区,一些非法录像放映场所甚至放映一些色情影片来招徕观众,还有一些录像厅甚至成为藏污纳垢之地,一些刑事案件和肮脏交易也在录像厅中发生。

趋势

录像厅附近

盗版、媚俗、凶杀、色情、严重的安全隐患……录像厅已越来越不为社会的发展所容忍,关闭录像厅也是大势所趋。早在1999年年底,文化部就曾讨论过关闭录像厅的问题。当时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在2000年,关闭全国的录像放映厅。但因为在一些边远地区,录像厅还有很大市场,关闭后在短期内很难找到合适的替代项目。另一种是保留各级文化系统——也就是影剧院、文化馆所开办的录像厅,把个体办的全部关闭。到了2000年7月,文化部对录像放映厅有了非常明朗的态度:萎缩限制。从2000年7月1日开始,不再审批新的录像厅等娱乐场所。

关闭录像厅的理由有多种:现在的录像厅集体播放音像制品,客观上是对版权所有者的一种侵犯。而且也刺激了盗版光碟的盛行。另外,现在录像厅播放的内容大部分是凶杀、暴力甚至色情片,对青少年有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再者,现在很多录像厅设备不予更新,线路老化,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有的录像厅甚至成了一些犯罪分子的藏身之地。随着人们文化娱乐方式的日益丰富,录像厅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珠海:该市在2001年6月30日将全市所有的录像厅改为电影院,从而成为中国第一个取消录像放映经营的城市。这次行动使珠海市电影公司大为受益,他们积极为那些改放电影的录像厅经营者引进设备提供放映技术培训,公司积压多年的300多部拷贝都有了好去处。

辽宁:辽宁省文化厅决定,到2001年年底,该省的录像放映场所全部关闭,而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户数量大幅度削减,基本控制在1万人一个经营场所。

武汉:2001年9月,武汉市政府召开全市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治理打击力度,规定录像放映厅当月全部关闭,电子游戏室3年内全部关闭。

陕西:全省10个地市所在区县除专业影剧院外的录像厅已于2001年10月31日全部关闭。省市有关部门此前还公布了举报电话,要求发现一家,清理一家,决不手软。

法律规定

警方查涉黄录像厅

国务院于2001年12月30日颁布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规定:从2002年2月1日起,录像放映等音像制品放映将逐步清理退场;不再审批设立经营性音像制品放映单位;已依法设立的,不得更新现有设备,并在5年内予以关闭。继音像城被关闭后,录像厅也将“寿终正寝”。

《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经营活动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评价

属性:流行词汇

流行时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

流行指数:★★★★☆

参考资料

1.我的录像厅往事·新华每日电讯

2.黄色录像厅中暗藏砍刀 放片时进入战备状态·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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