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勋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

2023-06-25 54阅读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411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共和国勋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

共和国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荣誉勋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由国家主席向获得者授予。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已于2019年9月29日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根据主席令,授予于敏、申纪兰(女)、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女)“共和国勋章”。2020年8月1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钟南山“共和国勋章”。

中文名 共和国勋章
外文名 Order of Republic
勋章性质 国家最高荣誉
授予人 国家主席
国 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设立时间 2016年1月1日

设立过程

《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法草案》2015年8月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十六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由国家主席向获得者授予。

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勋章设计

“共和国勋章”以红色、金色为主色调,章体采用国徽、五角星、黄河、长江、山峰、牡丹等元素,章链采用中国结、如意、兰花等元素,整体使用冷压成型、花丝镶嵌、珐琅等工艺制作,象征勋章获得者为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礼赞国家最高荣誉,祝福祖国繁荣昌盛,寓意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将隆重举行·中国政府网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