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强(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23-08-05 2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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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强

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刘国强,男,汉族,1953年12月生,辽宁本溪人,中共党员,1968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专家津贴待遇。曾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21年1月,刘国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1953年12月日

中文名 刘国强
出生日期
毕业院校 大连铁道学院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籍 贯 辽宁本溪

人物履历

1968年10月至1970年09月,辽宁省本溪县兰河峪公社下乡知青;

1970年09月至1978年03月,本溪钢铁公司运输部工人;

1978年03月至1982年01月,大连铁道学院(现大连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学生,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2年01月至1996年04月,本溪钢铁公司热连轧厂、冷轧厂电气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机动科、综合计划科、工程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冷轧厂厂长兼党委书记;

1996年05月至1997年04月,本溪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1997年05月至2000年03月,本溪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其间:1992年03月至1995年12月,在东北大学自控系工企自动化专业读研究生,获工学硕士);

2000年03月至2001年01月,辽宁省本溪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1年01月至2001年05月,辽宁省本溪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年05月至2013年01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3年01月至2017年01月,辽宁省政协副主席。

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行政记过

2005年05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对辽宁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33名责任人的处理情况,根据事故调查结果,阜新矿难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和事故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依照有关规定,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国强同志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违纪被查

2020年7月1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国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1年1月1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国强毫无理想信念,初心不正、思想不纯,与党离心离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毫无规矩意识,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公车私用;违规决定使用技改贴息资金发放定额补助,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违反保密规定;毫无道德底线,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观念,在分管领域擅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国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国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辽宁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参考资料

1.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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