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客(中国互联网的新词汇)

2023-09-20 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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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客

中国互联网的新词汇

印客也称in客,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是2006年中国互联网的又一新词汇。它以互联网为沟通、联系渠道,把网民所写的、画的、摘录的任何文字和图片变成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个性化印刷品,有的还提供网上销售服务。

中文名 印客
公布 2007年8月
别称 in客

解释

【注】印客,也称in客。它以互联网为沟通、联系渠道,把网民所写的、画的、摘录的任何文字和图片变成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个性化印刷品。 

崛起原因

写作——当作家——出书,这曾经是很多人遥不可及的梦想。互联网的普及给热爱写作的人们带来第一个转机,无数人涌向BBS、博客、文学网站,借助电脑方便地写出几万、数十万的文字,然后发表、被传播,时不时收到网友读者的回复。而在2006年下半年,又一个转机出现了。随着快印设备印刷成本的降低,仅需三四十元便可以单独定制一本书,而且,借助傻瓜排版软件可以自己排版。现在还出现了Inkerwang这样的为客户提供专业设计和印制服务的机构,解决了消费者对软件对色彩的不专业问题,使得设计的个性印品宛若一本精美的时尚杂志,图文并茂。中国的印客群体从此开始体验到真正的精美印品。

长期以来,由于书号发放的限制、出版社不甚灵活的挑选机制以及出书必须数千册起印导致的高费用,使得部分优秀的写作者无缘进入公众的视野。在2000年左右,互联网诞生的平民写作,没有门槛,谁都拥有发表自己作品的权利,成就了数十名籍籍无名的写作者。台湾痞子蔡的爱情小说《第一次亲密接触》因为发表在网上,走红而得到出版社的关注,顺利出书,宁财神、安妮宝贝、慕容雪村也是因为网络写作一举成名。

当时榕树下、红袖添香、天涯等文学网站红红火火,几乎成为互联网的主流。随着国外印客模式进入中国,写作者们发觉出书的门槛也几乎为零了。再加上很多网友持有这种心态:把自己所写、所拍或者摘录的东西排版印刷成书,可以满足自己的作家梦,可以作为自己永久的珍藏,也可以送给亲朋好友留作纪念。这使得印客群体急速扩大。

悄然崛起

2005年,美国印刷业的新锐lulu.com以其独特的经营模式,成功出版了350种杂志。因意识到传统杂志出版产业已经饱和,新的出版社十个有九个面临倒闭的困境,开始大力使用快印设备开辟小数额印刷,通过网站接受全球网友的出书订单。无论你印十本还是一本,lulu网统统可以为你搞掂,而且价格非常便宜。

在各种因素的促成下,inkerwang、印客网和快印速等一批专业做个性印品的机构开始出现并发展成熟,inkerwang.com以设计见长,印客网以傻瓜软件见长,超印速以出小说件长......这些机构得到了网络写手、博客爱好者和个性消费家庭的热烈欢迎。这些印客网站称,印书一本起订,一本100页十来万字的书仅需28-50元。其中,inkerwang发起免费设计体验设计的精美时尚的相关活动,印客网还提供傻瓜式的“inker”排版软件给网友自由下载,而超印速则与小说阅读网等网站合作,发起“印一本,送一本”活动,大力推动网络写手把文字变成铅字。这使得很多写了几年文字又未能出书的网友怦然心动。

网友ikat说,出书一直是他的梦想,然而一直投稿都未能受到赏识。现在以自己可以承受的价格把自己的文字印成一本书,也算是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而且直接通过专业人员设计,出来的画册堪比市场上的各种杂志效果,珍藏送友都十分的适合。在天涯社区、和讯博客、榕树下文学网站,则发起了印客活动。不少网友以当印客为荣,他们自己排版,收集插图印刷自己编著的书籍。有些博客爱好者亦把自己的博客内容编辑印制成书。他们骄傲地捧着变成铅字的书,在网上向网友展示。更有甚者,明码标价向网友出售自己的“书”。

喜忧参半

某印客网所出版的“产品”宣传

印客群体的出现,让印刷业者兴奋地找到印刷业发展的又一条出路。除了BBS的网络写手,时下越来越多的博客用户也是印客的潜在用户。随着知道印客的人越来越多,有可能出现更多有趣的书。印客网开设栏目,尝试与写作者分成售卖印客者的书。印客“Brave”说,印客网这种售书模式的好处在于没有积压,网友确定购买时,他们才按需印刷。

和传统的售书网站相比,他们没有库存的压力。他们目前给作者提成的比例是80%,自己赚取印刷服务费以及20%的销售利润。这无疑为网站开辟了一个很好的盈利模式。另一方面,有媒体质疑,印客网站印刷网友收集的他人作品成书是否侵犯版权?网友出售自己的书给其他网友,也存在没有书号的问题。目前,没有书号的书就意味着非法出版。

超印速网站称,超印速提供的作品不印刷书号和售价,不进入发行领域,不是出版物,仅仅是作为印刷品,因此超印速印书是合法的。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任律师认为,“书”没有书号,就不能算作可以流通的合法出版物,不能用来发行。个人或者单位用这种“书”来进行销售或者向不特定人群的赠予属于发行行为,都是不合法的。如果作者只是向亲戚朋友等这样的特定人群赠送,则属于合法。

持证上岗

一段时间以来,“印客”类网站利用互联网向社会快捷地提供异地、远程、个性化印刷产品,受到社会的关注。新闻出版总署等四部委联合发出《关于规范利用互联网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通知》,为规范“印客”类网站承接印刷经营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印客”类网站的资质要求,《通知》规定:提供经营性排版、制版、印刷和装订服务的“印客”类网站,属于印刷经营活动,应事先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要求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网站于2007年9月30日以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办理许可证。逾期未办理、从事违法印刷经营活动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并进行行政处罚。

在“印客”业务范围方面,《通知》规定: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印客”类网站,不得接受没有出版单位、书号、刊号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号的个人小说、诗集、文集、“博客”书等。同时,“印客”类网站将个人小说、文集等数字化作品登载在网站上,提供在线浏览、阅读或下载服务的,属于互联网出版活动,须按有关规定,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

这就预示着,一直以“让你我都能‘出书’”为广告语的“印客”类网站将“持证上岗”,并不得印刷“博客书”等非法出版物。为此,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司长王岩镔告诉记者,《通知》的出台并不限制“印客”类网站承揽出版单位委托的个性印刷以及为老百姓制作婚纱摄影、台历等业务。国家鼓励“印客”类网站依法开发、提供各种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的印刷产品。

业内人士认为,“印客”类网站将由此迎来一次大洗牌。国内首家通过互联网提供个性化印刷服务的平台——印客网的市场部负责人王先生向记者表示,此前业内曾有过“印客类”网站可否印刷文集类个人作品的讨论,《通知》的出台使“印客”类网站明确了业务范围,无疑是好消息。同时,由于提高了“印客类”网站的进入门槛,对于具有资质证明、技术能力强的网站起到了保护作用,对于“印客”产品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也有相应的促进作用。

参考资料

1.印客·在线汉语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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