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察院(明清两代的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
都察院明清两代的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都察院是明清时期官署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前代所设御史台为都察院,长官为左右都御史,清代改以左右副都御史专为总督、巡抚的国衔(明代。设左、右御史大夫(从一品)、御史中丞(正...
都察院明清两代的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都察院是明清时期官署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前代所设御史台为都察院,长官为左右都御史,清代改以左右副都御史专为总督、巡抚的国衔(明代。设左、右御史大夫(从一品)、御史中丞(正...
明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掌纠劾百司,为皇帝耳目风纪之臣。皇帝派往各地的总督、提督、巡抚、经略、总理等大员,皆兼都御史衔,右副都御史为巡抚、河督、漕督加衔,不理都察院事。中文名都御史释义都察院的长官职能专纠劾百司,提督各...
督察院明清监察制度的主要实施者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属于皇帝的...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明朝设立的正三品官名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为都察院左右都御史的副职,也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以左副都御史协理都察院事,以右副都御史与右都御史、右佥都御史为外督抚系衔清。中文名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品级正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