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座女(周某某高铁霸座事件)

2023-03-22 1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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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霸座女

周某某高铁霸座事件

2018年9月19日,在永州到深圳北G6078次高铁上的一名女性强行坐到了靠窗座位,当列车工作人员协调座位时,却遭到了女子的“强词夺理”,霸占座位不肯让座。2018年9月19日,事件周芳芳被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9月20日,铁路客运部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下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9月19日G6078次列车旅客周某某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该旅客将自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

中文名高铁霸座女
发生时间
发生地点G6078次高铁
性别
事件处置警方介入

事件起因

2018年9月19日,在永州-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女乘客再现霸座行为:车票标注该女子的座位是靠过道,她却执意坐在靠窗的位置。乘警与其反复沟通,但她就是不肯让出座位,并称:“谁说这个位置不是我的?位置上写了我不能坐吗?”

事件经过

2018年9月19日上午的G6078次列车,一名坐在靠窗座位的女子,和穿着列车员制服的男子在交涉。过程中,男子拿着车票告知女子,她的座位应该是靠过道,而非靠窗。女子则表示,“车票上写我名字啦,没写应该坐在过道呀。”

此后,男子一再让女子根据车窗上贴出的标示让出座位,她坚称自己买了车票,有权坐在座位上。

事件处理

铁路公安已经介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衡阳铁路公安处通报称:2018年9月19日,周芳芳(女,32岁)乘坐G6078次列车强占他人座位且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经依法调查取证,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9日,网上传出一段永州至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女乘客“霸座”视频。视频中女乘客所购车票是靠过道座位却执意坐在靠窗位置的座位上,列车工作人员与其反复沟通请她坐回车票对应座位,但女乘客坚持拒绝并称自己没有坐错座位。

事件发生后,铁路公安部门随即介入调查,对事件进行调查、取证。

9月20日,铁路客运部门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下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9月19日G6078次列车旅客周某某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该旅客将自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

参考资料

1.铁路公安回应“高铁霸坐女”事件:已介入调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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